曲周县人民政府:
你县《关于报批曲周县城乡总体规划(2013—2030年)修编的请示》(曲政呈〔2017〕11号)收悉。现批复如下:
一、原则同意你县对城乡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和优化提升,城乡总体规划期限不变,县城(中心城区)和县域的人口及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现行总体规划。
二、推进“多规合一”工作,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,做好与相关规划的协调,加强“多规”之间的相互衔接,科学划定县域“三区三线”空间格局,注重三类空间和三条主要控制线衔接协调,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,对各类空间进行图斑叠加,明确边界。
三、加强城乡统筹发展,落实乡村振兴战略。在县域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,明确乡村体系,划定乡村居民点管控边界,要主动加快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向农村延伸,做到乡村建设发展有目标、重要建设项目有安排、生态环境